阶段 | 周次 | 日期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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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知 | 第5周 | ||
联系导师 | 第5-9周 | 自发布通知日起 | 联系导师,如已确定导师,可提交开题表 |
开题 | 第9周周五 | 截止时间:11月4日(周一)中午11:30 | 提交《开题审批表》 (导师如有院外老师还需提交协议) |
寒假 | |||
中期检查 | 第5周周五 | 截止时间:3月24日(周五)上午11:30 | 提交《中期检查表》 |
初稿 | 第10周之前 | 4月30日之前 |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教师评阅并给出修改意见,学生修改论文。 |
定稿及查重 | 第11-12周 | 5月1日-5月12日(周五)上午11:30 |
1.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论文(定稿)进行查重,重复率在10%之内允许答辩,每人有2次检测机会。 2.《导师评阅表》、《论文审查表》完成导师签字后,纸质版上交至各专业答辩秘书安排答辩。 |
答辩 | 第13周 | 5月21日前统一安排答辩 | |
论文提交 | 第14-15周 | 截止时间:6月2日(周五)上午11:30 |
各专业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导师评阅表、答辩记录表、答辩评分表、毕业论文审查表); 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论文终稿(注意必须是终稿,原创性声明的电子签字完整); 并在校内门户中提交论文信息(路径:登录校内门户->教务部业务办理->录入毕业论文信息,仔细核对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论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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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管理系统:http://pku.co.cnki.net/
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