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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2008年度公派留学通知
2008.01.14
关于开通北京大学2008年度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我校2008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即“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公派留学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的工作日程安排,现将开通我校在校生申请2008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系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申请资格、拟向所在院系申请2008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的我校学生,可于2008年1月14日14时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2008年度北京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系统http://grs.pku.edu.cn:8080/py/),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流程和报名说明,填报相关信息并核实无误后,打印《北京大学2008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后,应签字确认,并请导师签署相关意见。按照《北京大学关于落实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通知》(http://grs.pku.edu.cn/py/content/gpcg-2-1.htm研究生院20071115发)中的相关要求和各院系对申请工作及材料提交的安排,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大学2008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外方院校录取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 3、中外导师的简历; 4、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应提供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研修计划; 5、学费/费用证明(如在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已明确说明,可不附); 6、成绩单复印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项目简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仅针对有关专项奖学金项目申请者)。 关于申请材料内容上的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大学关于落实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通知》。申请者提交所在院系的材料为包括上述材料1原件和2-9复印件的一套完整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用夹子夹好,不用装订。   关于院系完成初审后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等后续事宜,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何峰,电话:6275-5598,电子邮件:grshefeng@pk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