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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的工作通知
2019.12.02

    预计 2020 年春季派出的申请人将本通知 第四项“申请材料” 中要求的相关材料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下午17:00前交至理科5号楼625 朱老师

   为给在校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促进学术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研究生院于 2009 年设立并正式启动“博士生短期出国(境) 研究项目”,资助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究和访问。现将 2019 年秋季学期派出及 2020 年春季学期派出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计划

资助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赴本专业领域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与博士论文课题相关的短期研究,出访时间为 1-6 个月。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旅费、签证(注)费及在外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参考国家公派留学的相应标准。本计划将重点资助从事基础学科研究和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档案在我校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已经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
3、派出前已完成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在外研究时段一般为学制内非毕业学期。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
5、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雅思(学术类)6.0 分及以上;
(3)托福 90 分及以上;
(4)GRE 成绩 1280 或 310 分及以上;
(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
(6)“全国 CET 六级考试”550 分及以上;
(7)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8)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6、身心健康。
7、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或国外院校已经给予生活费资助者。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登录本人“校内门户”→ “办事大厅”→选择“个人业务”→ 点击 “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下点击“短期访学”→点击“提交新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申请信息→点击“保存”后“提交”并打印《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
2. 预计 2019 年秋季派出的申请人将本通知 第四项“申请材料” 中要求的相关材料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前交至理科5号楼625 朱老师;预计 2020 年春季派出的申请人将本通知 第四项“申请材料”中要求的相关材料于 2019 年12 月 10 日前交至理科5号楼625 朱老师;
3. 各院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的材料报研究生院。推荐时应从申请人思想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今后发展方向及本单位学科建  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在《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中详细填写。
4. 各院系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审核,如有 1 名以上候选人,应在学术交流管理系统中录推荐顺序,连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学术交流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 423 室)。
5.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资助名单。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下面要求准备材料,一份单独装订。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网上提  交申请后系统生成并打印)。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
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国外导师的简历(不超过 2 页),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
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 5 年来的主要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4、英文研究计划(不超过 3 页),内容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须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5、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  ,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则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则可不再单独提供。
6、一位本领域专家(非导师)的推荐信。
7、成绩单复印件:包括硕士、博士阶段。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派出有效期:

受资助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出发有效时间分别为:
1、2019 年秋季派出——2019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2020 年春季派出——202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逾期未成行者,视为放弃本次资助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联系过程中,务必请与对方说明“获取邀请信只是能否最终获得资助的一个必要条件”,以免影响今后的联系。
2、各单位应保证申请人未同时申请其它派出项目。

 

北京大学澳门十大赌厅网教务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