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以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研究生院已对由各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复核,并最终确定了本次给予资助的兰心宇等251名研究生(名单见附件表1)。
获得本批次资助的研究生可登录本人校内门户查询受资助额度、范围等详细信息。具体路径如下:
申请人登录“校内门户”→在“办事大厅”栏目中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一栏中点击 “国际交流资助申请/查询审批结果”
请接受资助研究生按下面程序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1、报到手续有效期:
(本通知发布之日已参加完会议的)自本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假期顺延;
(本通知发布之日未参会的)自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假期顺延。
2、报到程序:
(1) 接受资助研究生应先登录个人校内门户,查询到已获得资助后,在报到有效期内提交电子版参会总结(1500-2000字)(具体路径为:在查询界面选中受资助记录→点击“提交报告”→在弹出窗口录入总结→点击“提交”)
(2) 完成总结提交后,受资助研究生应于有效期内在校内各自助机上自行打印《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
3、报销程序:
研究生院已将审核后确定的资助名单及额度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将款项拨至受资助学生所在院系。
学生回校后,持出访任务批件、《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及相关票据到所在院系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具体事宜可咨询院系财务老师。
4、受资助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资助资格将自动失效。
(1)参会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
(2)未成行;
(3)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
5、受资助人若放弃受资助资格,须将《书面说明》(本人签字、导师意见、院系主管负责人意见)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自助机操作步骤及资助名单请见http://grs.pku.edu.cn/tzgg/270139.htm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