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5.02.26
现将本学期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校历,本学期澳门十大赌厅网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5年3月2日9点至3月6日11点半
注册地点:电教楼251。
2. 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证到所属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一般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如,一学期同时3门或以上必修、限选课不及格;经重修后累计两门次仍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2) 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研究生,一律先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报到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3) 经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校后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4) 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因工作需要出差等,应事先与导师沟通,经同意后通知院系教务老师,回校后进行补注册。
(5) 未按规定交纳培养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6) 未按时交费但之后按规定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3. 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必须将本年度培养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研究生应于2015年1月2日~2月27日的工作日到学校财务部交费。
交费时间:上午8:00-11:15 下午1:00-4:00,
交费地点:财务部(化学南楼106房间5号窗口)或财务部四教办公区 102室(法学楼西侧,有北京大学结算中心标志),
交费方式:刷卡或现金。
4. 对不按期到校注册的研究生,各学院(系、所、中心)应严格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务必于2015年3月27日前将对未注册和未按时注册学生的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19)。
5.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由所在院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研究生院。
6. 注册时,请各单位组织预计于2015年7月毕业的同学做好学籍信息核对和学籍异动申请工作。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