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时注册并处于 | 基本学习年限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单列 项目研究生(包括2014级研究生);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属于人文、社科传统优势学科领域; | 1. 申请者应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2014级研究生); | |
2. 博士生二年级及以上,且非毕业年级; | 2. 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 ||
3. 品德优良、科研能力突出; | |||
4. 项目可由1名博士生独立申请或由多名博士生合作申请,鼓励跨学科研究。如多人合作申请,须由1位博士生担任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组的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 | |||
10000元/人/学年,颁发荣誉证书。(光华、法学院继续按照原先的配套方案评定奖学金,由两个院系在已经获得本院系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学校只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不支付奖学金金额。) | 以项目为单位,额度为3~5万元/项目。评定后分三阶段拨付经费。 | 5000元/人/学年 | |
根据院系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的在校生规模确定 | 每年全校不超过15个项目; | 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全校不超过20人; | |
闳材奖学金,全校不超过200人。 | |||
1. 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学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的评定:(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者;(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3)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4)停学、休学、 出国超过(含)6个月者;(5)有其他损害学校声誉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者。 | 1. 申请人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才斋奖学金的研究项目; | 1.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经济困难研究生;②未获得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补助等其他资助的研究生; | |
2. 已获得校长奖学金、学术新人奖等类似奖励资助的博士生,不能申请该奖学金。 | 2. 原则上不资助:①已经获得校级二等学业奖学金(含)以上者;②档案未转入北京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 | ||
3. 院系在评审时请注意兼顾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
10月17日(周五) | 10月20日(周一) | 10月17日(周五) | |
提交表格 | 1. 学生填写的附件一《北京大学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表》 | 1. 学生填写的附件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才斋奖学金申请表》 | 1. 学生填写的附件三《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 |
2. 教务老师从系统“专项奖学金管理”中导出的“科学实践创新奖”汇总表格 | 2.教务老师填写的《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院系初评推荐名单一览表》(报送名额在2名及以上的院系上报名单时,须注明推荐次序)。 | 2. 教务老师从系统“专项奖学金管理”中导出的“闳材奖学金”和“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汇总表格 | |
评审方式 | 研究生院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研究生院审核并与捐赠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奖学金发放 | 11月底发放50%,来年3月底发放50%。金额为5000元/人/次,并颁发荣誉证书 | 获奖名单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分阶段拨付。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遵照《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经费管理细则》(修订)执行。 | 获奖名单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一次性拨付5000元/人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