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选拔博士、硕士研究生 2011年赴莫斯科大学
联合培养及攻读学位的通 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了全方位地学习和借鉴国外著名大学的教学科研经验,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根据2001年中俄两国政府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在教育部的推动、支持下,我国第一个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机构“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联合研究生院”(简称“联合研究生院”)于 2002年5月28日 宣布成立。
根据北京大学和莫斯科大学签署的关于联合研究生院的工作协议,双方每年互派10名研究生(研修一学年,以博士研究生为主)和3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研修四学年,以硕士研究生为主)。
现决定选拔我校2011年(第八批)赴莫斯科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13名,纳入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联合研究生院培养计划。本批被我校选定并被莫斯科大学接收的联合培养及攻读学位研究生,将在2011年秋季学期赴莫斯科大学学习。
选拔的具体要求与程序如下:
一、选拔范围、选拔条件与培养方式
1. 选拔范围:2009级、2010级四年制博士生,2008级、2009级五年制直攻博或2010年转博的硕博连读生。
2. 选拔条件:
(1)品学兼优。
(2)第一外国语为俄语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生,或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理工科类博士生(能熟练地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外语需具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应语种的水平要求。
(3)博士生:在2011年7月前完成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 培养方式:
(1)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莫斯科大学学习一学年,完成预定学习任务后回北京大学完成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和授予学位;
(2)学位研究生:在莫斯科大学学习4学年,完 成博士学位论文后在莫斯科大学申请答辩和授予学位;
(3)实行双导师制:北京大学和莫斯科大学各有一名教师,联合指导学生。
二、国外学习期间待遇
纳入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联合研究生院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在莫斯科大学学习期间,享受对方奖学金,并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同时,我校将协助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
三、选拔程序
实行研究生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请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上述基本选拔条件,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初审工作。请于2011年3月5日之前将有关材料(见所附申请材料要求)报送联合研究生院办公室(红二楼2201或2105室), 并把研究生个人申请表通过e-mail报送。研究生个人申请表见附件。
联系人: 胡晓阳 电话:62751352;E-mail: grshu@pku.edu.cn
何峰 电话:62755598;e-mail:grshefeng@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1 年1月21日
附:申请材料包括:
1. 研究生个人申请表 (中文、俄文各1份);
2. 研究生学术履历表与研修计划书(中文、俄文各1份);
3. 博士生:研究生成绩单、学科综合考试表和开题报告材料(各1份);
4. 硕士生:研究生成绩单和开题报告材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