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外语免修的通知
为了方便学生,本学期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协助办理外语免修手续,具体做法是: 9月7日 -10日由院系教务老师依据免修条件审核免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将复印件上登记学号,并按课程分类(博士生一外英语、硕士生一外英语、一外小语种等),要求学生在《免修登记表》上登记(1门课程1张表),于11日早将复印件和《免修登记表》送交研究生院教务办公室(红二楼2112),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条件:
1. 博士生一外英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博士生,可申请免修一外英语,并获得4学分:
(1)参加当年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以下同);
(2)TOEFL成绩600分以上(PBT)、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2年内有效);
(3)GRE成绩2000分以上(旧)或1300分以上(新)(5年内有效);
(4)GMAT成绩7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5)WSK(PETS 5)考试合格(2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优秀(旧)或590分以上(新)(3年内有效);
(7)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8)雅思成绩7分以上(2年内有效);
(9)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更高学位;
(10)在相应的外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2. 硕士生一外英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硕士生,可申请免修一外英语,并获得4学分:
(1) 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以下同);推荐免试或资返的学生参加 9月10日 的分班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
其余条款参见博士生一外英语免修条件2) - 10)。
3. 一外其他语种(俄、日、德、法)
研究生第一外国语非英语的,不以入学考试成绩作为免修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一外,并获得4学分:
(1)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外语专业,现攻读非外语专业的更高学位;
(2)在相应的外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3)日语通过一级,成绩在350分以上(2年内);
(4)参加课程学习,第一学期成绩85分以上,经任课教师同意,第二学期可免修,并获得学分
4. 第二外国语
培养方案中规定第二外国语为必修课的博士研究生,如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了第二外国语学习,且不少于120学时,成绩70分以上(含),可申请二外免修,二外免修不记学分,需选修其他必修课程补足学分(3学分)。
5. 关于免修条件的说明:
1.应试生第一外国语指入学考试外语语种,推荐免试的学生可选择一外语种;
2. 各种证明的有效期从 2009年9月1日 (含)推算;如:TOEFL成绩 2007年9月1日 (含)以后考的成绩方为有效;
3. 每学期开学前均可办理外语免修,各种证明的有效期仍从 2009年9月1日 推算;
4. 所提交证明为学历、学位证书(包括自考和专升本)时,毕业证、学位证缺一不可;
5. 在香港各大学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只要是英语授课的,也可以用来申请英语免修;
6. 用于申请二外免修的硕士成绩单须盖有红章;
二.办理外语免修程序:
1.一外英语满足条件(1)的同学自然免修,可直接登录北大主页-校内门户—登录-学业信息-在校成绩中查询免修结果。
2.一外英语满足(2) - (10) 条件之一的同学,一外其他语种满足(1)-(3)条件之一的同学,和办理二外免修的同学,需持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校园卡),于 9月7日 至 9月10日 到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办理免修手续。
3. 9月15日 之后可登录北大主页-校内门户-登录-学业信息-在校成绩中查询免修结果。
4.不允许代办;
5.逾期不办理。
三.报送免修信息
1.与相关证明的原件仔细核对后,请将学号写在复印件右上角,以便查找、核对;
2.在《2009年9月免修情况登记表》中登记;
3.将证明的复印件按博士一外英语、硕士一外英语、博士一外小语种、硕士一外小语种、二外分开保管;
4.请务必于 9月11日 上午 将免修登记表及证明的复印件送到研究生院2112办公室,以便我们录入系统并统计上课人数。
不符合免修条件或未办理免修的同学,须参加课程学习。分班情况、上课时间、地点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公共课上课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