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请输入关键字
[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际专题学术研讨会”资助办法(试行)
2009.05.05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专题学术研讨会”资助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大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进北大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北京大学拟资助以在校博士研究生为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举办的“国际专题学术研讨会”。该项经费将作为已经启动的“北京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一部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设立该项资助的目的:

1、    通过“国际专题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以下简称“研讨会”),就特定专题 和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开展研讨,更直接地促进博士论文水平的提高。

2、    鼓励博士研究生发展和建立更多的国际学术联系,培养他们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他们的学术发展打下基础,培养未来各个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导型、创新型学术人才。

二、资助内容

1、资助对象:由导师或所在院系牵头,在导师的指导和监督下,以优秀在校博士研究生为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在北京大学举办的结合博士生论文研究的小型国际专题学术研讨会。参与人数应大于10人,研讨会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

2、资助范围:资助参会者在北大的相关费用,其中包括食宿费、本地交通费等,以及会议所需的场地租用费及其他杂费。具体资助的参加人以国(境)外相关领域研究团队 高年级博士生、博士后等青年学者为主,也可以有少量外地其它高校(国内)的博士生 和博士后等青年学者。每次研讨会的受资助人数不超过 10人。

三、  指导和监督

1、研讨会主题的确定:由导师结合博士生的论文研究课题或由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确定研讨会的主题,该主题应是本研究领域内的前沿热点问题。同时,如研讨会的主题与导师所承担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相结合,则优先考虑资助。

2、参会人员的选择和审核:参会人员应来自有合作关系的境内外课题组,或研讨会主题下具有共同研究兴趣的国(境)内外其他一流学校、科研机构或研究团队的在读博士生或博士后,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由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对受邀参会人的情况进行审核。

3、学术活动应具有公开性,应在研究生院和所在院系主页公布研讨会的详细情况,并张贴学术活动的海报。

4、经费使用的监督:经费的使用应符合本项目及学校财务部的相关规定。所有的经费支出应先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审核。

四、  审核批准程序

      1、申请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导师或博士生向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对研讨会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3、各学院(系、所、中心)向研究生院提交审核通过的各项材料。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经过院系审核的资助申请进行复核并确定资助内容、额度和范围。

五、  经费使用办法

      研究生院将审核批准的资助内容及额度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将款项拨至受资助研讨会的组织者所在的学院(系、所、中心),研讨会组织者根据财务部的相关规定报销费用。

六、  研讨会结束后,组织者应向研究生院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七、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讨论,主管校领导批准,20094月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具体实施。

 

                                                                                                         研究生院

                                                                                                         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