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4个条件:
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14日16:00
报名步骤:申请人登录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登录,按其要求填写信息,打印需提交的表格。
填写规范:
人事部规划与调配办公室(勺园5甲313室)李老师,电话:62751224
附:
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北京市语委负责,需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申请人员可直接联系各区语委办参加考试(北京市语委网址:http://www.beijing-language.gov.cn)。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