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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于“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10.30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组部《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和《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京发〔2010〕11号),培养造就大批青年人才,2014年市委组织部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4〕49号),现就我校“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二、评选程序和方式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的评选程序包括申请、归口推荐、评审、公示审定等四个环节。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登陆“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bjrcgz.gov.cn)”填报信息参加评选。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打印生成。

(一)新申请项目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表》(需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打印)

(二)往年获资助的项目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以往获资助的A、B、C、D、E、G类项目应于2014年结题的个人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需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打印)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电子材料

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11月21日

2.纸质材料

往年获资助的项目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在初审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在2014年12月1日前交至学校人事部人才开发办公室(213)。新申请项目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在评审通过后登陆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在2014年12月1日前交至学校人事部人才开发办公室(213)。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鹏沄,孙翀

联系电话:62756367,62751221

电子邮箱:grsbrcb@pku.edu.cn

 

附件: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