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7.06
各单位及教师: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1. 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2. 优先选派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重大科研项目的教学科研人员。
3. 此次将全面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人员。
二、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9743413e16b74ed0ae67a0d89840fa73.shtml)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3. 年龄在45岁以下,在北大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一定教学与科研基础的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
4.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http://www.csc.edu.cn/Chuguo/191ff3d7be6449e8aac18c2fb70a0ee9.shtml)规定的合格标准。也请近期有计划申请此项目的老师提前进行语言培训或参加有关考试,并同时进行对外联系,以便在申报前获得外语合格证明和邀请函。
5.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以下项目中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
三、选派类别与有关政策
1.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2. 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
4. 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予以变更。
5. 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能再办理延期手续,故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以便按时出国。
四、资助方式
1. 1:1配套资助方式:留学人员的在外费用由北京大学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各负担二分之一。
2. 资助内容: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2010年9月起,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标准大幅度提高,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受理与材料要求
2011年第二批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20日-9月30日。请第二批申报此项目的老师务必在2011年9月30日前向学校人事部人才办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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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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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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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的申请书一份,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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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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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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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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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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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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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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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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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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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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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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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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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含意向性)或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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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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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不得超过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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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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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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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专业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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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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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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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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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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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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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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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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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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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请申请人于2011年9月20日-9月30日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申请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受理机构请填写:北京大学)。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其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要求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后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申请人工作单位先拟好推荐意见草稿发至:rsbyhy@pku.edu.cn。
3.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5.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理工科教师请联系学校科研部基础研究办公室(电话:51449);文科教师请联系学校社会科学部项目管理办公室(电话:51441)。
6.国外单位邀请信(含意向性)复印件
邀请信中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推选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7.外语水平证明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8.科研成果清单
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参加工作以来,重点考察近五年成果,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学校科研部或社科部开具并加盖公章。具体内容如下:
①科研项目
申请人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清单,一般应注明项目名称、级别(国家级、省部级)、等级、起止时间、经费额度、个人排名等。
②学术论文及著作
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一般应注明论文/著作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作者排名/身份(自著、合著、编著等)、期号/年度、刊物类别(SCI、SSCI、CSSCI等)。
③获奖情况
主要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教学获奖。一般应注明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奖励部门、等级、获奖年月、个人排名等。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另附证明申请者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计划”特聘教授应附证书复印件,“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②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9.其他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应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请按清单顺序整理申请材料,将每套申请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
六、录取、派出及管理
留学基金委根据学校的推荐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派出时,除需到留学基金委办理上述手续外,还须到学校办理有关公派出国的手续。具体请参考《
北京大学出境事务指南
》(
http://hr.pku.edu.cn/fwzn/cjyxsw/)。
有疑问可与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联系(66093986张老师66093992杨老师)或与校人事部人才办联系:
(尹海云:51221 rsbyhy@pku.edu.cn 赵鹏沄 56367 zhaopengyun1985@126.com)。
七、关于外语培训
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为教育部指定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培训部门,有意参加培训的老师可咨询:
北语培训部网址:
http://www.blcutraining.com/index.htm
北外培训部网址:
http://ks.bwpx.com/ 电话:88816498 88814653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