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选拔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直博生的补充说明
2008.09.18
北京大学
关于选拔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直博生的补充说明
近期,我校接到教育部于2008年9月9日签发的教学司【2008】20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高等学校要主动加大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力度,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同时将直博生纳入推免生工作总体部署,规定选拔直博生须从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
按照文件精神,我校原规定“直博生不占用申请人所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现改为“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直博生,须由所在母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此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08年10月上旬补交” 。北京大学200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直博生招生计划不变。
通过我校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直博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报名表,按照我校应试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通过我校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直博生,如在母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但其不提供推荐免试名额,请向我校接收院系提交书面说明,我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如有任何问题,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咨询。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