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中心)负责博士后工作老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申请者: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见以下附件),欢迎符合申请条件者积极申请。
人事部博士后办公室
2021.1.20